温尼伯格亚愽国际app下载大学

合同政策:确定服务提供商是员工还是独立承包商

生效日期:

二○○二年十二月十日

授权:

摄政委员会

目的:

该政策旨在确保大学遵守CCRA(前身为加拿大税务局)关于确定合同安排是否为就业保险、加拿大养老金计划和法定所得税扣减的雇佣或独立承包商身份的指南。

范围:

这项政策适用于温尼伯大学代表的所有合同安排。亚愽国际app下载

责任:

副总裁(财务和行政)应负责管理该政策,并定期更新相关程序,以反映最新的CCRA指南。代表大学订立合同义务的大学官员负责确保采取符合本政策的适当参与方式。制定合同义务的官员应在代表大学签订协议之前与人力资源或金融服务部门协商。

背景:

确定大学与个人之间关系的性质需要考虑每份合同协议的具体事实。个人和大学不能仅仅通过签订一份声明个人不是雇员的协议来做出决定。向大学提供服务的人是具有注册商标名称的独资经营者也不充分。由于每个服务提供商的情况都是特定于他们的,因此不能假设CCRA对一份合同协议的裁决延伸到其他看似类似的情况。在一种情况下,独立承包商地位的确立不能自动扩展到整个个人群体。每种情况都必须根据其具体情况进行审查。

政策:

大学将认为,雇主或雇员关系存在于为大学提供服务或为大学服务的人,作为CCRA的目的,作为大学的雇员。法律要求大学提供法定福利,并从支付给员工的款项中扣除特定来源的款项。大学将尽其所能,采用最新的CCRA指南来确定是否存在雇主-雇员关系。

如果对提议的聘用形式的评估对是否存在员工关系存在争议,则大学将视该关系为员工关系,受影响的个人将根据其特定情况求助于CCRA作出具体裁决。如果已经是大学雇员的个人在其正常职责范围之外从事额外服务,并且额外工作不是由于公众可以参与的招标或其他竞争过程而产生的,则对该聘用的适当处理是有争议的。大学将考虑这种聘用是雇佣关系,而不管是否与非注册的商业实体或个人直接接触。受此决定影响的大学员工可根据其个人情况向CCRA寻求具体裁决。

在实施本政策时,CCRA提供的在线资源中列出了最新的指南,如下所示:http://www.ccra-adrc.gc.ca/E/pub/tg/rc4110/README.html

如果大学与任何提供服务的个人在确定服务聘用为雇佣或自营职业方面存在分歧,个人可要求CCRA作出裁决。指定使用的表格CPT1可从人力资源部或CCRA获得,也可在以下网站上找到:http://www.ccra-adrc.gc.ca/E/pbg/tf/cpt1/README.html

在收到相反裁决之前,大学将根据本政策的程序处理付款,因为在副校长(财务和行政)的授权下,付款可能会不时更新。

如果该个人收到裁定,确定该付款属于自营职业性质,则所有加拿大养老金、就业保险和所得税的缴款将被退还。大学将考虑与独立承包人的安排,直到承包商的状态再次被大学审查并发现是就业情况。

如果确定合同协议是大学与独立承包商之间签订的,则合同将以标准格式规定——可从金融服务部获得的独立承包商协议模板。付款将通过应付账款进行处理。

如果确定合同协议是大学与员工之间签订的,出于就业保险和加拿大养老金计划的目的,可从人力资源部获得标准津贴表格和/或协助制定聘用书。付款将通过人力资源部(工资单)处理。加拿大养老金和就业保险的标准权利将适用,所得税将根据联邦和省立法从源头上扣除。

在大学环境中应用CCRA测试的指导原则CCRA根据参与的事实确定大学与个人之间的安排是商业关系还是雇主-雇员关系。如果有机会通过邀请或审计作出裁决,CCRA将检查服务提供商、服务用户和用户业务之间的关系事实。

下文详细讨论了CCRA在确定关系性质时采用的测试。总体而言,这些测试用于确定是否存在雇主/雇员关系。

1.控制事实

学校是否有权控制工作关系和工作方法?

在雇主-雇员关系中,雇主有权控制雇员的工作方法。雇主是否行使控制权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是否拥有控制权。相比之下,在自营职业的情况下,通过设定具体的可交付成果来控制要完成的工作,但完成工作以实现可交付成果的方式控制较少。

个人是否受到适用于员工的许多相同控制特征的约束?

如果存在大学对正式员工实施的一些控制特征,那么通常会发现大学扮演雇主的角色,而个人扮演雇员的角色。标准包括谁确定开始和结束工作时间、规定的用餐和咖啡休息时间,以及有关病假或其他缺勤的机制。然而,即使在确定工作时间方面为个人提供一定的自由度,例如在灵活的工作安排下,也不会否定正在建立的雇主/雇员关系。

大学是否规定如何履行合同服务?

服务合同的结构越严格,它对个人或公司的控制就越明显。大学在决定班级规模、入学资格和先决条件时,很可能被认为是在行使雇主的控制权。建立雇主-雇员关系的其他标准包括大学是否注册学生、确定费用以及收取费用。

大学是否控制执行任务所用的方法?

如果大学指定要执行的任务,并允许个人或公司选择履行合同的方法,则可能存在业务关系。

大学是否控制执行任务的人员选择?

如果大学与公司签订了特定任务的合同,但不要求特定的个人或个人完成任务,那么这种关系更可能是一种商业关系。尽管如此,大学通常能够建议或推荐公司的特定个人履行其合同规定的职责,而该关系不一定被视为雇主-雇员关系。

大学是否控制提供服务的时间和地点并设定报酬?

大学对工作关系的控制越多,就越有可能确定雇主与雇员的关系。

2.工具所有权的事实

个人是否需要提供执行任务所需的工具?

如果大学提供设备、工具、支持服务、空间和材料来提供服务,则通常存在雇主-雇员关系。如果必须提供这些材料和工具的个人成本较高,因此如果这些工具的成本不包括在内,则可能会出现损失,那么就有可能出现业务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

3.关于利润机会/损失风险的事实

是否存在盈利(或亏损)的机会,该机会/风险是否由大学或个人承担?

没有盈利机会或损失风险可能表明存在雇主-雇员关系。一个例子是,无论结果如何,都会支付固定工资,而且承包商几乎不会报销任何费用。

如果个人在自己的家中经营独资企业,并且获得了在大学教授课程的合同,且入学人数充足,则该测试更难适用。如果大学与一家公司签订合同,而该公司除了教授课程的个人外,还有一名以上的员工,或者签订了其他合同,则更可能存在业务关系。当合同是与公司而非个人签订的,且公司的总收入大部分来自大学等其他来源时,情况尤其如此。

谁对工作的执行承担主要责任?

如果大学负有主要责任,则更可能存在雇主-雇员关系。

4.关于一体化的事实

将要完成的工作是否是大学活动的组成部分?

如果工作是大学活动的组成部分,个人通常被视为员工。

服务提供商的业务是什么?

如果一个人从一家公司受聘教授会计课程,而此人是一家专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共实践中的雇员,那么可以公平地说,这通常不是服务提供商的业务。如果转让未纳入供应商的正常活动,则更容易建立业务安排。然而,在这种情况下,个人不能仅仅依靠其正常的业务关系来取消与大学提供的服务有关的雇主-雇员关系。

这项工作是由已经在大学里工作的个人完成的吗?

如果工作性质与员工已经为大学执行的工作相似,则最有可能发现这种关系是雇主-雇员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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